鄢陵法檢兩長同庭履職審理一起涉惡案件
來源: ? 2021-06-07 15:07:44
近日,鄢陵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喬某麗、牛某奎、呂某霞、谷某東、晉某杰、張某、馬某東、陳某民、王某涉嫌尋釁滋事罪一案。鄢陵縣法院院長冀超良擔(dān)任審判長,鄢陵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郭亞鋒出庭支持公訴。
公訴機關(guān)指控,2009年至2019年5月份,被告人牛某奎、呂某霞、谷某東、晉某杰、張某、馬某東、陳某民、王某在被告人喬某麗的安排下,為維護鄢陵縣某客運站強勢地位,糾集在一起,通過威懾、攔截、扣押等手段,多次實施尋釁滋事違法犯罪活動,為非作惡,欺壓百姓,嚴重擾亂鄢陵縣運輸行業(yè)正常經(jīng)營秩序,造成惡劣的社會影響,逐漸形成以喬某麗為首,牛某奎、呂某霞為主要成員,谷某東、晉某杰、張某、馬某東、陳某民、王某為成員的惡勢力團伙。
公訴機關(guān)認為,被告人喬某麗、牛某奎、呂某霞、谷某東、晉某杰、張某、馬某東、陳某民、王某隨意毆打、追逐、攔截他人、強拿硬要他人財物,應(yīng)當(dāng)以尋釁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責(zé)任。被告人喬某麗、牛某奎、呂某霞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,被告人谷某東、晉某杰、張某、馬某東、陳某民、王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。
庭審中,郭亞鋒宣讀起訴書,當(dāng)庭對被告人進行訊問,并發(fā)表公訴意見,提請法院依法追究九被告人的刑事責(zé)任。審判長冀超良主持法庭調(diào)查、法庭辯論等訴訟程序,引導(dǎo)控辯雙方就案件事實、定性、證據(jù)以及本案爭議焦點進行舉證、質(zhì)證和法庭辯論。九名被告人進行了最后陳述。隨后,審判長宣布休庭,案件將擇日宣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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